建筑总包方与分包方的总公司签合同,总包方可否把分包款支付给分包方分公司?铁蛋个人认为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建筑总包方与分包方总公司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分包方总公司(假设符合“集团公司”条件)授权给内部分公司施工,可以由分包方的分公司直接向总包方开票,并由分包方分公司直接与总包方办理结算和收款手续。倘若,分包方总公司并没有授权其分公司施工,该分包工程依然以分包方总公司的名义向总包方开具分包发票,那可否要求总包方将分包款支付给其某个分公司呢?即分包方分公司是否可以替其总公司收工程款呢?分包方你可以要求,但是作为总包方我可以拒绝。
原因很简单,不管财税风险如何,你得告诉我分包方总公司为什么不能收款,非得分公司收款,总公司账户被冻结了,分公司账户幸存了?还是你们分包方股东之间有什么矛盾,承揽到分包工程的股东担心一旦款项支付到总公司账户后自己想用钱却支取不了?如果是分包方分公司实际执行施工任务,那可以签订内部授权协议或三方协议由分包方分公司开票给总包方,总包方光明正大的将款项支付给分包方分公司。如果不是这样,总包方按照分包方的某位股东要求直接把分包款打给分包方分公司,一旦分包方总公司说自己不知情,开出去的发票没有收到款,回头再向总包方追索,总包方是不是平白无故惹一身骚?可否签订三方委托付款协议解决这个问题呢?即分包方总公司委托总包方将分包款支付给其分公司。该三方协议除了需要注意其他法律、财税问题,铁蛋提醒总包方注意分包方总公司的公章(合同章)真假问题,毕竟“逗鹅冤”刚过去没多久,千万别“认错”人了。
文章来源:林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