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违章建筑拆除赔偿怎么纳税?
解答:
违章建筑拆除赔偿,谁给的赔偿?
因为违章建筑拆除不是销售,不管是谁给的赔偿或补偿,应该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取得的赔偿或补偿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应在取得的当期作为应税收入申报纳税。
对于违章建筑被拆除,属于“非正式损失”,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本条 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对于违章建筑拆除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以按规定进项税前扣除,企业应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明材料“留档备查”,然后直接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直接申报扣除。
文章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202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