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分公司可以代总公司签订合同,但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政策链接:《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另外,分公司也可以对外独立签订合同,用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本文来源:郝老师说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