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我们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4月1日到年底之前免征增值税了,是不是企业所得税也免征了?
纠正上述误区:
免征增值税并非意味着企业所得税也免,若是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参考政策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参考政策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参考政策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二
企业属于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内子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免征增值税了,是不是企业所得税也免征了?
纠正上述误区:
免征增值税并非意味着企业所得税也免,由于属于同一集团内,无偿借款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内部资金拆借属于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一种,即使享受了增值税优惠,企业仍需要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的要求,对相应的内部资金拆借做企业所得税处理。
参考政策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参考政策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其中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文件。
参考政策三:
《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于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案例三
企业属于民办医院企业,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了,是不是企业所得税也免征了?
纠正上述误区:
免征增值税并非意味着企业所得税也免,作为企业取得收入,除属于税法有明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外,都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现有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项目中并没有医疗服务收入项目。
参考政策一: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参考政策二: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二、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第(七)项明确:“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说明: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
文章来源:源于郝老师说会计、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