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相关的支出一般包括:装修费(硬、软装)、物料(现场服务)、人员工资等。(见下图)
以下分别为大家讲解售楼部各类支出的税会处理。
一、账务处理
1、售楼部租金
分析:一般项目范围内售楼部不存在支付租金问题,因此该租金后续应当费用化,不可计入项目开发成本中。如租期超过1年,且一次性全额支付,建议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再分月确认为“销售费用-租赁费”。
如果租期短于1年,则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费用化,无需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归集。
2、售楼部装修费(硬装)
分析:判断项目“红线”范围是核心。
①红线外
金额较大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注: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后续在剩余租赁期限(租赁期-装修占用时间)内进行摊销。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费用化(销售费用)。
②红线内
主体建筑内:开发成本-建安工程费-装修工程费;
主体建筑外临建:销售费用-营销设施建造费。
3、售楼部软装(家具、装饰品等)
此类支出笔者认为不需要区分红线范围,也不需要区分主体范围,均不可资本化,应当在购进后确认为“固定资产”或者一次性计入“销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的后续通过折旧方式分摊计入“销售费用”。
注:文物、艺术品,因不会发生折旧,价值还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增加,应当作为“投资资产”处理。
4、售楼部现场物料
物料主要是售楼部现场客户到访时使用的玻璃杯、纸巾、洗手液等耗材。
如果由地产公司承担,可计入“销售费用”或者“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前者账务处理简单,后者更便于账面统计和控制花销,防止物料丢失,本质上此类支出金额不会太大,无论哪种账务处理方式对会计利润的影响都不大。
这里想特别说一下,如果售楼部现场有前期独立物业参与,则需要界定由房地产企业或前期物业公司承担此类支出。如果由前期物业公司承担,则由物业公司进行成本核算。
5、售楼部人员工资
此类支出不受红线范围、主体范围的影响。
售楼部现场,无论是销售人员、现场服务人员或者是财务人员,其工资都应当费用化,无法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接下来我们再讨论一下售楼部支出的涉税处理。
二、涉税处理
1、增值税
只要房企项目为一般计税且取得符合进项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笔者认为售楼部支出增值税进项可以正常抵扣。
2、企业所得税
属于真实、相关、合理的支出可以用于税前扣除。但是需要考虑是一次性扣除还是分摊扣除,即是否适用所得税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其中,租金、大额装修费用建议还是分摊扣除,提早全额扣除形成亏损,项目建设期较长,可能面临亏损可弥补期限逾期等问题。带后续收入确认后分摊产生的扣除金额也可以平抑所得税压力。
3、土地增值税
扣除条件较为严格,取得合理合规的票据至关重要,如果是主体内的建安成本笔者提醒要注意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要求,以防后续引发税企争议面临纳税调整。
文章来源:焦点财税(汤茹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