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对“买房赠送车位1元购”情形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详细情况可查阅《“买房赠送车位1元购”涉税分析》。
方案分析
根据客户反馈,认为“买房无偿赠送车位”与“买房赠送车位1元购”两者没有差别,均为赠送车位,因而涉及税务处理也应一致。实际上,两者可能因合同内容设置、网签价格导致被重新核定价格征收增值税。 下面,笔者就相关活动方案可能涉及的情形予以分析:
小结
公司在推行“买房赠送车位1元购”、“买房赠送车位”等活动时,应在活动开展前做好规划,争取体现卖房赠送的行为属于“买一赠一”,调整好相关销售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与购房者分别签订《购房合同》及相关《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将签约房源与车位总价按销售房源与车位的公允价格进行分摊,按分摊后价格分别开具发票或按分拆后价格在一张发票上开具并注明折扣,否则,可能因对合同价格与发票价格未按税法规定约定,影响相关房源的计税金额,如车位应按照规定可能被重新核定价格征收增值税与房产税(赠送无产权车位),甚至可能因计价问题影响产权证办理。
文章来源:正坤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