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因去年在保利购买房屋,现在接到保利通知,公积金贷款晚支付3天,要收罚款,目前房屋未交付使用,合同规定明年交付,想咨询一下,这种房地产公司收取的回款违约金是否应该开发票给付款方?
答复: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综上所述,如符合上述规定,销售方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答复机构: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12-03
文章来源:九鼎财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