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虚开,玩出个终身把牢坐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查处的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四川隆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玉宝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应缴税款851016.04元。
被告人陈玉宝,男,1963年4月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系四川隆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四川中石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09年5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执行逮捕。
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2008年8月期间,陈玉宝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在网上认识的刘生处购买了11套《皇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深圳振华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进口合同》,并利用这些虚假的专用缴款书向泸州市国税局进行了申报抵扣,票面金额4825931.63元,税款820408.38元,抵扣了税额602459.66元。
2007年7月~2008年11月,陈玉宝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四川隆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华讯贸易有限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79份,票面金额1405128.2元,税额238871.8元。深圳市华讯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这些虚开的专用发票,向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申报抵扣了税额213611.54元。从四川隆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恒泽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票面金额617606.83元,税额104993.17元。深圳市恒泽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利用这些虚开的专用发票,向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申报抵扣了税额104993.17元。
2007年7月~2008年4月,陈玉宝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四川隆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四川中石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82份,票面金额1989743.62元,税额338256.38元。四川中石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利用这些虚开的专用发票,向都江堰市国税局申报抵扣了税额338256.38元。
2007年8月~2008年5月,陈玉宝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四川中石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华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4份,票面金额1420512.9元,税额241487.07元。深圳市华讯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这些虚开的专用发票,向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申报抵扣了税额241487.07元。从四川中石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恒泽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份,票面金额565128.21元,税额96071.77元。深圳市恒泽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利用这些虚开的专用发票,向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申报抵扣了税额96071.77元。从四川中石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泸州市华丰润滑油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票面金额37435.9元,税额6364.1元。泸州市华丰润滑油有限公司利用这些虚开的专用发票,向泸州市国税局申报抵扣了税额6364.1元。
陈玉宝在一年时间里,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共10861487.31元,虚开税款1846452.67元,受票方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共1603243.69元,其中陈玉宝抵扣了税款940716.04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玉宝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督管理制度,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和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仿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