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纳税证明的手续

2016-04-13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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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这边是建筑施工企业,我们的总部在广州,深圳这边是分公司。我想咨询一下可以开纳税证明吗?可以的话需要带什么资料去地税局开?

    答:

    企业纳税证明:
    可以到征收分局窗口开具:填写《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表格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也可在网上打印-登陆企业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办税服务-申办事项-纳税证明开具。
    只能开具在深圳缴纳的税款,谢谢。
    上述回复不作为法律依据,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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