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逃税被处罚

2016-04-1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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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我后悔死了。大家一定要以我为戒,千万别干无证经营逃税的违法事儿了!”春节来临之际,山东省宁津县城无证经营食品加工厂的李某深有感触地说。

  多年前,李某与妻子从摆地摊卖小吃做起,逐渐对食品生产销售有了较深层次的了解,积累了创业的第一桶金。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李某经营的小吃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本应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来摆脱困境,可是李某看到某知名品牌食品消费群体广、来钱快、利润高时,却动起了歪脑筋。他赶在春节来临之前,与妻子一道悄悄地从外地来到宁津县城,找到一个僻静之处,临时租赁了几间民房,采用晚上生产、白天销售的形式,偷偷地干起了生产某知名品牌食品的不法勾当。

  李某认为异地加工地点隐蔽,不仅省了工商、税务办证缴费的麻烦,省下不少费用,而且一旦被发现即可溜之大吉。为了不开发票、不被客商举报,他们一是在商品价格上让利客户,二是在销售方式上按一定比例给予客户返利。此时,有位亲友出面劝阻李某的行为,可是法纪观念淡薄、财迷心窍的李某却依然我行我素,并且以低廉的价格优势,一时买卖兴隆、客户不断。妻子担心地对李某说:“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不如在宁津重新干咱那小吃部算了。你快到工商、税务部门去办个证吧,那样的日子过得才踏实呀!”“你个妇道人家,懂个屁事儿。傍名企、贴名牌,才能赚得大把钱嘛!”利令智昏的李某不耐烦地说。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胆大妄为、目无法纪的李某终于在阴沟里翻了船。近期,宁津县国税局联合县里有关部门对春节前的临商户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于城区一偏僻民宅中发现了李某的这个地下食品加工厂。税务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依法检查,发现该加工厂已有1个多月的经营历史,且账册不全,无任何办厂手续。经过税务人员的一番批评教育,李某当场承认了其无证经营逃税的违法事实。税务人员当即责令其补办了税务登记证,并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63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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