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工程使用假发票罚款110多万元

2016-04-1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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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临桂地税局在对某大学筹建工程进行清算过程中,发现该校基建工程款的25张建筑业拾万位版发票为假发票,发票金额为2000多万元,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9条,对该大学不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理,给予一倍罚款,罚款金额110多万元,该大学负责人说,这个“学费”交得太贵了,吃了不懂发票管理知识的亏。
  为做好源头控税、以票控税工作,防止税款跑、冒、滴、漏,该局及时组织人员对该高校筹建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发票进行认真核对,并给该大学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讲解税法的基本知识及如何使用、辨别真假发票,如何办理涉税事项等内容,提高该大校对税法的遵从意识。同时,积极与县公安机关携手对这25张假发票开展深入调查,发现为该高校筹建工程施工的单位使用的是假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进行招投标的,施工单位现已逃跑,经过网上、新闻媒体等多方查找,仍未找到该施工单位。目前,临桂地税已按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县公安机关,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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