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退还增值税、营业税的,能否减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017-03-26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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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细则》(鄂政发[1985]28号)、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有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文章来源: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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