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表有A类B类,区分原则是什么?

2016-06-01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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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若您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实现查账征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若企业所得税属核定征收则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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