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又一重磅新政出台!契税、房产税、土增税、个税的计税依据明确!
财政部、税务总局刚刚发文,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增税、个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税收原理:
此政策堪称营改增附带的大礼包,以前是营业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契税的计税基础包括了营业税。
营改增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契税的计税基础就不包括增值税了。
具体为:
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附法规原文: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