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是否需要缴税?如何缴?

2016-07-0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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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北京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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