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大电信运营商6月20日起推行电子发票,纸质发票不能开了!

2016-06-18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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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国税局发布《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电信行业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第16号),决定自2016年6月20日起在北京市电信行业启动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工作。

  公告明确,2016年6月20日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三家电信运营商(以下简称三家电信运营商)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公告所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票样,见下图:

  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三家电信运营商不再开具纸质普通发票(含自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一致性查验。

  相关链接:国务院明确电子发票允许作为报销凭证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提出,要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了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试点工作。

  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开发的,试点纳税人使用升级版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样、技术、业务标准、应用模式全国统一,便于纳税人使用,有利于税务管理和大数据应用。

 电子增值税发票有哪些优点?

  它的优点有:

  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没有印制、打印、存储和邮寄等成本。

  有利于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解决了纸质发票查询和保存不便的缺陷。

  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可以及时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

  使用升级版的纳税人开具电子增值税发票需要增加设备吗?

  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不需要增加任何设备,开票软件升级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即可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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