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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法规专题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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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土地增值税业务问题的解释]
关于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解答
2014-06-27
文章摘要
三、房地产项目中同时包含多种产品类型,依据什么原则来分别计算增值额?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住宅、商铺、车库等不同类型产品的,应划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商铺、车库等)三类分别计算增值额。
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地下室、车库转让合同的,其收入计征土地增值税,其成本费用允许按照对应配比原则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对于赠送地下室、车库的情形,按购买房地产的金额一并核算,收入不再区分类型,其成本费用归集到购买的房地产类型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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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地税函[1995]53号]
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几个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5-04-12
文章摘要
七、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如何征收土地增值税?
? 因《条例》规定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区分不开的,一律按建造非普通标准住宅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