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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法规专题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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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2014-03-20
文章摘要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应以住建部门或国土规划部门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分期建设项目作为清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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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地税函2012 92号文]
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4-10
文章摘要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时,地方税务机关应以发改委审批、备案确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清算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地方税务机关应以住建部门或国土规划部门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分期建设项目作为清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