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减免收入
- 减免性质代码 :04061002
行业:
税种名称:企业所得税
优惠属性:减免收入
优惠事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减免性质代码:04061002
政策概述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
优惠时间
优惠条件:
(一)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三)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四)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一)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三)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四)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备查资料
由省税务机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