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节能资格登记农业排灌工程玉溪(初心)西部大开发软装修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8〕78号

发文日期:2008-07-14 | 全文有效

法规详细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的抗风险能力,现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9号)中规定的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从0.5%调整为0.5%一5%。
  本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上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生产卷烟的单位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 ...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