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免所得税后的国产设备用于投资和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937号
发文日期:2007-08-30 | 全文有效
|
你局《关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免所得税后的国产设备用于股权投资和出售转让有关所得税业务问题的请示》(内国税际字[2007]1号)收悉,批复如下: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2002年6月经批准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5月,该公司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的方式与另外三家企业合资成立了内蒙古蒙牛阿拉乳制品有限公司,此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又向内蒙古蒙牛阿拉乳制品有限公司出售转让了部分有形资产,总价值为10460万元,其中,3765万元为国产固定资产设备,已按现行规定享受了增值税退税和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关于以上述方式转让资产所涉及的转让前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虽然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内蒙古蒙牛阿拉乳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控股关系,但从法律形式上讲前者对后者投资和出售的有形资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资产已具有直接的所有权,因此,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资产转让行为,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第七条的规定,补缴资产转让前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
备案号: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0110号
All Rights Reserved 2019 by 协同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