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计征依据财税设计土地转让财产行为税建筑安装工程费法律代收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发文日期:2018-07-05 | 全文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10〕38号印发,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修改)规定,现将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公告如下:
    
      一、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0;
    
      (二)住宅(不含别墅、商住房)预征率为1.5%;
    
      (三)其他类型房地产(含别墅、商住房)预征率为2%。
    
      二、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宅(不含别墅、商住房)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二)其他类型房地产(含别墅、商住房)核定征收率不低于7%。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宜宾市财政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