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规范和指南的通知
青国税函〔2017〕107号
发文日期:2017-07-27 | 全文有效
各区、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21号)的要求,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市局结合实际,对2015年印发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规范和指南的通知》(青国税函〔2015〕261号)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规范和指南的通知》(青国税函〔2015〕261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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