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告一段落,如何做好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成为财务小伙伴们面临的最新问题。其实根据企业所采用的会计制度不一样,汇算清缴后做调整时的分录也不一样。今天我们为大家整理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账务处理,一起来看看吧。(1)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大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2)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小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冲减“应交企业所得税”):(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补计提“应交企业所得税”):不是所有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都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根据谨慎性原则进行职业判断,对有可能在以后年度得不到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企业每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是超标的,理论上以后年度可以继续税前扣除的,但是实际上因为年年超标而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所以这样就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需要分两种情况。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虽然因为亏损而不交税,但是同样可能存在账务调整。企业不用进行账务处理,将来盈利补亏时,按照本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确认的亏损额进行弥补即可。(2)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以企业未来有足够的所得额来抵扣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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