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土地支付的租金是否计入房产税计税原值?
在中国的土地租赁中,租赁的土地是可以在上面建房的,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应当在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依法投资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在土地上擅自建房。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在土地上建房,应当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报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无效的。但在房产税上,对租入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论是违法也好,合法也罢,只要是在房产税征税范围,均应当缴纳房产税。
在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定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于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这意味着,?如果是在土地上自建房产,?其地价应包括在内。?然而,?对于租入土地的情况,?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如《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财税〔2010〕121号文件第三条政策相关口径的通知》(常地税一便函〔2011〕10号)规定,对租入、借入他人土地建房,且不作土地使用权核算的,不需要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又如《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11〕8号)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上述租金以合同约定的总金额为准。因此,?对于租入土地的租金是否计入房产税计税原值,?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分析,?并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如果是在国有土地上自建房产,?并且当地规定需要将地价(?包括租金)?计入房产原值,?那么租金应被视为地价的一部分,?计入房产原值中。?如果当地规定租金不必计入房产原值,?则租金不会被计入。
文章来源:黄时光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