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20231116

购买车库是否缴纳契税?

2023-06-05分类:财税小白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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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在实践中,地下车库区分有产权的车库(即开发商可以办理产权)和没有产权的车库(即开发商不能办理产权,只是转让使用权)。根据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因此,购买有产权的车库应当缴纳契税。购买没有产权的车库,取得的只是车位的使用权,购买车位使用权并不发生权属转移,因此不存在缴纳契税。

购买有权属登记的车位,在契税适用税率上,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4)其他相关事项。

比如:买个带车库的别墅,车库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即车库没有独立产权、作为住房的附属,则车库同房屋适用同一契税税率。再比如购买住房,单独再购买一个有独立产权的车库,住房与车库分属不同不动产单元,则应当分别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一般为3%,但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车库单独缴纳契税:按照成交价格的3%缴纳。

注意:对于购买房屋赠送的车库分属不同不动产单元,可以按照公允价值占比,分别确认房屋成交价格和车库成交价格,分别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契税。

文章来源:十堰畅玮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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