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研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 2024-10-12 | 来源:国新网
俄通塔斯社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请问,财政政策在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方面有什么考虑?谢谢。
2024-10-12 10:43:05
蓝佛安:
这个问题请廖岷副部长来回答。
2024-10-12 10:43:57
财政部副部长 廖岷:
谢谢记者的提问。房地产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同向发力,聚焦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不断优化财税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在已出台的政策中,包括需求端、供给端和化解风险三个方面:
在需求端,主要是支持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包括出台的“卖旧买新”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例如,现有住房卖了200万元,原值100万元,应交个税约20万元,但是您如果在一年内再购买一套200万元以上的住房,已交纳的20万元个税可全额退还。再比如,我们配合相关部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据测算,全国每年可节省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支出约200亿元。这两项政策,对于降低居民的购房负担、增加住房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供给端,我们主要是支持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兜牢民生底线。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2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亿元,并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666万套,用于满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新市民还有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也支持各地积极稳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16万个、惠及居民2725万户,支持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420万户,发挥了稳投资、促消费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在化解存量风险方面,财政部门配合出台了“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对3500亿元专项借款予以贴息,去年以来已预拨贴息资金62亿元,支持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我们还配合推动保交房攻坚战、消化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等,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社会预期。
关于下一步的考虑,刚才蓝部长介绍的举措中第三条,讲的就是房地产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我向大家通报,财政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
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我们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这个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以新建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现在我们对支持的方向作出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第三,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项政策协同发力。政策执行中,我们将持续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动,加强新老政策的衔接,打好组合拳,坚定不移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文章来源:每日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