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被税务罚款5500余万元——再谈企业股东的税与责
增值税免税
《关于延续实施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第二条,“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注意这里的适用范围是无偿借贷、适用对象是企业集团。自2018年9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同时放宽名称使用条件,强化企业集团信息公示,集团母公司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所得税
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则必须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及实施条例下的独立交易原则,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避免被主管税务机关按企业所得税第六章的规定对该项交易做出特别纳税调整。
实务中有些企业不只利用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而且利用关联交易,人为调节利润。
我们来看则案例:
案例 某地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一次稽查中,被当地稽查局追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并被处以1倍罚款5500余万元。其中一项违法事实就是因为向其唯一股东支付平台服务费。其中一段话值得品味:“相关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支出是否实际发生不能确定,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关联性不能确定。且该单位未能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证明业务真实性、合理性。”
**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A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淄博税稽罚﹝2023﹞3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15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9423028.06元,企业所得税税款43911923.6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659611.97元,应缴回多取得的留抵退税款1410841.90元,决定处以1倍罚款,罚款金额55405405.61元。
罚款金额(万元) 5540.54056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违法事实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1.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足额转出问题。经检查,该单位存在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明确区分用于简易计税或者一般计税项目,未按照规定足额转出进项税额的问题。
2.预收账款未及时确认收入,应调增销项税额补缴增值税。
3.多取得留抵退税款问题。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及预收账款确认收入后,公司留抵税额减少,该单位实际取得的留抵退税额大于其实际可退税额,存在多取得留抵退税款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1.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多列成本。经检查,该单位自2013年至2022年账簿凭证中所列成本总数明显大于所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上注明的金额总数,存在多列成本的情况。
2.预收账款未确认收入。经检查,截至2022年末该单位所有的房产项目均已完工、销售完毕并完成交付,但预收账款科目的余额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申报缴纳税款,但相关成本均已结转,应确认收入并补缴相应税款。
3.平台费用不得扣除。该单位2018-2021年向山*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乎网注:为本案主体的母公司和唯一股东】和**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平台费用。相关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支出是否实际发生不能确定,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关联性不能确定。且该单位未能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证明业务真实性、合理性。因此你单位支付的平台费不得扣除,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稽查局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3-12-07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3-12-0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总之,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税务机关长期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处理这些事项,千万要慎重,万万不可出现滥用股东权力的情形,否则,关注你的可能不仅仅是税务机关了。
文章来源:徐汇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