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

一 “营改增”试点已于5月1日全面推开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企业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前期试点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也会因此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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