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
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08129906
行业:
税种名称:房产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
减免性质代码:08129906
政策概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 〔1987〕财税地字第3号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不属于工商部门自用的房产,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但为了促进集贸市场的发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具体情况暂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
优惠时间
备案资料
(1)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
(2)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