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

发文来源:协同财税网
1908 点击收藏
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15129902
行业:
税种名称:契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售后回租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
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2
政策概述
售后回租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一条”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优惠时间
备案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复印件。
(3)售后回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