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
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2064003
行业:
税种名称:消费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
减免性质代码:2064003
政策概述
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免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3]105号”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优惠时间
备案资料
(1)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非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非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4)省级或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该证件上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
(5)生产经营范围为“综合经营”的纳税人,还应同时提供颁发《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生产经营范围包括“利用”的材料。
(6)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列明纳税人回收的废矿物油名称、特性、数量、接受日期等项目)。
(2)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非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非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4)省级或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该证件上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
(5)生产经营范围为“综合经营”的纳税人,还应同时提供颁发《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生产经营范围包括“利用”的材料。
(6)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列明纳税人回收的废矿物油名称、特性、数量、接受日期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