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收入、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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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01101407
行业:
税种名称:增值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高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收入、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
减免性质代码:01101407
政策概述
高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收入、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 号第二条“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第三条“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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