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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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01041503
行业:
税种名称:增值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再担保
减免性质代码:01041503
政策概述
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再担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六条“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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