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建筑用地暂按50%征收免土地税
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10129901
行业:
税种名称:土地使用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地下建筑用地暂按50%征收免土地税
减免性质代码:10129901
政策概述
地下建筑用地暂按50%征收免土地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时间
备案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3)地下建筑用地相关证明材料。
(2)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3)地下建筑用地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