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公司专属用地
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10120702
行业:
税种名称:土地使用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航空航天公司专属用地
减免性质代码:10120702
政策概述
航空航天公司专属用地免土地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27号第一“对军品的科研生产专用的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用地和周围专属用地,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附属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满足军工产品性能实验所需的靶场、试验场、调试场、危险品销毁场等用地,及因安全要求所需的安全距离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第二条“对科研生产中军品、民品共用无法分清的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用地和周围专属用地,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附属设施用地,按比例减征土地使用税。具体办法,在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内按军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相应减征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为:减征税额=应纳税额×军品销售额/销售总额”
优惠时间
备案资料
(1)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复印件。
(3)确认为中国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复印件。
(3)确认为中国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单位性质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