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

发文来源:协同财税网
1758 点击收藏
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10092302
行业:
税种名称:土地使用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
减免性质代码:10092302
政策概述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9号第三条“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时间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七、十八条
备案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3)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