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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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减征
  • 减免性质代码 :15011716
行业:
税种名称:契税
优惠属性:减征
优惠事项: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6
政策概述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 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优惠时间
备案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占用的文书复印件。
(3)纳税人重新承受纳税人承受被征用或占用的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4)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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