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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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01081512
行业:
税种名称:增值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
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2
政策概述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第二十二项第三条“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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