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军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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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01011810
行业:
税种名称:增值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企业安置军转干部
减免性质代码:01011810
政策概述
企业安置军转干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第四十项第二条“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优惠时间
备案资料
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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