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税收优惠详情20231116
- 优惠属性 :免征
- 减免性质代码 :13129903
行业:
税种名称:车辆购置税
优惠属性:免征
优惠事项: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减免性质代码:13129903
政策概述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0〕78号“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购置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免税指标(包括车辆分配地区、车辆型号和车辆数量等),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定期审核下达。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现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的“十一五’,期间1420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
购车单位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出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证”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分配方案”。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所附的免税车辆指标分配表以及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证”和“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分配方案”(照片及证单式样请从国家税务总局 FTP 服务器的“LoCAL/货物和劳务税司/车辆购置税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为购车单位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现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的“十一五’,期间1420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
购车单位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出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证”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分配方案”。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所附的免税车辆指标分配表以及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证”和“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分配方案”(照片及证单式样请从国家税务总局 FTP 服务器的“LoCAL/货物和劳务税司/车辆购置税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为购车单位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优惠时间
备案资料
(1)《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2 份。
(2)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 寸照片。
(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证”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分配方案” 。
(4)办理该税收优惠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
(2)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 寸照片。
(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证”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分配方案” 。
(4)办理该税收优惠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