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卷票)2018年支出无偿配建住宅保税福田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羽绒加工行业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曼迪新高科技开发公司投资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曼迪新高科技开发公司投资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 (1999) 402号

发文日期:1999-06-09 | 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曼迪新高科技开发公司投资医院经营行为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皖地税[1999]122)收悉。关于曼迪新高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设备进行投资的行为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公司以CT机设备作为资本投入,与桐城市人民医院共同成立CT机室对外从事医疗诊断业务。由于公司与医院采用利润分成的方式取得收入,因此公司的这一经营行为属于投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上一篇: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设备租赁合同继续实行过渡性营业税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