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非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国税[2012]
发文日期:2012-05-25 | 全文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务院及北京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市即将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做好试点准备工作,使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能够满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业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申报的要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拟对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自我市试点正式启动之日起,我市非试点纳税人也需要填报新的申报表(试点启动之前,我市非试点纳税人仍填报现行申报表)。非试点纳税人是指不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业务,仅从事销售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现有增值税纳税人。
为使我市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启动后,我市非试点纳税人能够正确填报新的申报表,我们将新的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以正式公告为准)提前提供给您们。为方便您阅读与掌握,我们将新申报表中与非试点纳税人有关的栏目涂为黄色,将填表说明中需要非试点纳税人特别关注的项目涂为黄色。为有效降低您的纳税风险,请您认真阅读。
关于试点纳税人的有关事宜,主管国家税务局将另行通知。
注:新的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可点击以下链接进行下载,也可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外网网站下载(网址:www.bjsat.gov.cn)。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2年5月25日
附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非试点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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