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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49号

发文日期:2015-10-19 | 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现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废止1项归类决定(见附件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doc  

2.2015年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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