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
发文日期:2013-10-10 | 全文有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现就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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