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收购贵州大厦用于办公的房产免征契税的通知
财税〔2005〕141号
发文日期:2005-10-08 | 全文有效
北京市财改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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