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明显偏低购物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递延所得税稳岗补贴房地产开发成本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转制为证券公司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转制为证券公司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51号

发文日期:2002-09-29 | 全文有效

法规详细内容

天津、江苏、浙江、江西、重庆、湖北、青岛、深圳省(市)财政厅(局),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海南、四川、大连省(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要求,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整体转制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两公司转制过程中,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承受原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所涉及的契税,予以免征。


上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 ...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接收中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