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9号
发文日期:2008-11-10 | 全文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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