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
广州市发布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
穗建房产〔2024〕753号
发文日期:2024-11-15 | 全文有效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商品房建设存量,满足商品房业主购买车位车库的需要,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商品房项目配建车位车库销售可以按规定与商品房销售同步实施。请各区及广州空港委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根据《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指引》(详见附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指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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