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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发文日期:2018-06-15 | 全文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涉税文书“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现将取消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或自身融资业务项目对外支付利息情况报告表》等9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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